toppic

共识网-陈天祥:大学生村官:等不到的铁饭碗

发布人:太阳集团tyc8722

  2016年1月23日

  南方周末记者查阅到了2009年江苏省大学生村官招聘公告。当时江苏省承诺,被选聘上的大学生村官享有以下待遇:使用专项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资待遇,直接转正定级,薪级工资高定一级;从2010年开始,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公务员职位,专门定向招录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县区、乡镇各类事业单位有空缺职位需补充人员的,也优先聘用大学生村官。

  然而承诺落空。一些地方甚至克扣大学生村官的工资。至今在网络上还可以看到云南、河南等省份大学生村官的大量投诉信。

  大学生村官们原本应该享有的财政发放的专项工资到哪里去了?

  南方周末记者了解到,有一部分被挪用,有的甚至被贪污。2015年7月6日,山东省冠县县委组织部副部长赵某因贪污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他利用管理大学生村官的职务之便,故意不向县财政局通报9名大学生已调离岗位的事实,贪污大学生村官的工资逾10万元,除了9700元用于公务支出外,剩下的被其据为己有。

  管理混乱,“各自为政”

  太阳集团tyc8722教授陈天祥曾以广东省某县级市为例进行调研。陈天祥认为,目前大学生村官的这种雇佣关系是一种非典型雇佣关系。

  陈天祥认为,这种非典型雇佣关系的缺陷就在于:缺乏统一的政策和操作指南,各地对大学生村官的管理出现“各自为政”的混乱现象。这种混乱一方面体现在管理的主体不清,对大学生村官的管理涉及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事和民政部门等,存在多头管理现象,容易造成相互推诿扯皮和职责不清等情况;另一方面是管理的随意性,“涉及大学生的管理没有经过论证,欠缺合理性和系统性,与农村的实际情况脱节”。 他解释,组织关系上,大学生村官的党团关系和干部人事关系档案保留在所在县区的组织人事部门,工作绩效的考核也由相应的部门负责;劳动关系上,他们与所在乡镇签订劳动协议,并且由所在乡镇财政承担其工资与福利发放;而工作关系上,他们作为村两委工作人员参与村日常工作,直接领导是村两委干部,而非雇用他们的乡镇政府。

  这样一来,大学生的“组织关系”“劳动关系”和“工作关系”是相互脱节的,尴尬也由此产生:大学生不是村民选举的,“也不是由村组织请来的”。因此,他们在村民眼里就成为了一个外人。他们既不能以村组织成员的合法身份从事村务,也不是乡镇干部,没有相应的职务影响力,也无法树立起必要的权威,对村组织施加影响。

  在陈天祥所调研的这一县级市,大学生村官主要从事日常杂务工作,而对于调解纠纷之类需要有较强社会关系、社会资源和个人威望才能够胜任的工作则很少参与。他认为,正是由于缺乏“合法性”的身份,大学生村官无法参与核心村务,角色被边缘化,“大学生村官得不到表现的机会,也无法证明自己的能力,更无法在村两委群体中找到归属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