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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关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办理毕业确认、就学信息及还款计划变更、续贷申请手续的通知

发布人:太阳集团tyc8722

各位同学:

       为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工作,请各位贷款学生留意通知并完成相关手续,具体如下:

       一、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毕业确认

       已办理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应届毕业生需在6月24日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s://sls.cdb.com.cn)进行毕业确认操作,在“个人信息变更”功能中填写就业信息、更新联系方式后,在“毕业确认申请”功能中提交毕业确认申请,并按照国家开发银行的要求进行还贷。继续攻读更高学历的借款学生,也要进行毕业确认,学生在拿到录取通知书后在2018年8月31日前要前往生源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学籍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

       2.就学信息及还款计划变更

       学生因休学或继续攻读更高学历等原因需对合同贴息日期进行调整的,可以申请就学信息变更。申请学生需递交相关材料经由生源地县级资助中心及开发银行进行审查认证,同时变更合同贴息起止日、宽限期和到期日等事项。由国家开发银行审批通过后方能生效,继续享受国家财政贴息政策。如未及时变更,产生的利息自付。具体需提交的材料请学生咨询生源地县级资助中心。

       3.在校生续贷申请

       有续贷需求的学生须在6月17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在“贷款申请”功能中提出续贷申请并填写续贷声明,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和学习进步情况;学生填写完成并提交后,学校将集中处理学生续贷申请,对于内容不实或不符合要求的续贷声明,学校将退回学生重新填写后再次审核;学生未在线提交续贷申请将影响下学年续贷申请。续贷所需其他手续及材料,请贷款学生咨询生源地县级资助中心。

       部分县级资助中心需要申请续贷的学生提供在校未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证明,如当地无特定版式的生源地续贷证明,学生填写学校提供的续贷证明(见附件);如当地有特定版式的证明材料,则按照当地要求提交的材料填写。请各位同学于6月17前将本人续贷证明材料并提交至学工部(学院楼D104),学工部审核后统一交给学校盖章。

       4.在校生新贷申请

       在校生第一次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请自行联系生源地县级资助中心确认办理手续。

       二、其他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已办理了其他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需自行与生源地区(县)教育局或资助中心以及经办银行联系,按生源地的相关要求办理毕业确认、就学信息及还款计划变更、在校生续贷/新贷申请等手续。各单位需于6月17前将本人需要学校审批盖章的材料并提交至学工部(学院楼D104),学工部审核后统一交给学校盖章。

       三、工作要求

       请各位同学高度重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工作,保证本人顺利完成相关手续,逾期未完成手续产生的后果需自负。

       四、学校银行账户信息

       学生成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后,生源地经办银行可将资金拨付至学校指定的银行账户,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学校核算中心根据学生缴费记录,将资金优先冲抵学费和住宿费。剩余的款项,统一转入学生的校园卡绑定的银行卡中。

       学校开户行:中国银行8722太阳集团支行

       账号:00000717257755123

       户名:8722太阳集团

       开户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

       联系电话:84112084

       如有疑问,请联系韩老师39332298;杨同学15626411490

       附件:8722太阳集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续贷证明模板

     

   太阳集团tyc8722学工部

2018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