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722太阳集团太阳集团tyc8722研究生志愿者公益时数(含学术服务时数)管理细则
为培养本院研究生关心他人、服务社会的公益精神,提升学术素养,陶冶公共情怀,实现个人全面发展,现根据《8722太阳集团学生奖励管理规定》和《8722太阳集团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并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细则适用于8722太阳集团太阳集团tyc8722全体研究生的公益时数(含学术服务时数)认证管理。
第二条 公益时数(含学术服务时数)认证管理工作应以公平、公正、公开为指导原则。
第三条 申报公益时数的志愿服务活动应符合“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服务精神、“服务社会、传播文明”的行动宗旨,以及“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建立互助服务体系”的奋斗目标,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第二章 公益时数申报与认证
第四条 个人参与本学院以外的组织或机构举办的志愿服务,其公益时数的申报与认证程序如下:
1. 以学期为单位,个人根据自己参加学院以外的组织或机构举办的志愿服务活动的情况,如实填写《8722太阳集团太阳集团tyc8722个人参与社会公益活动认证表》(以下简称“认证表”)(附件一),认证表上应附有活动主办单位的签章(或以附件形式提供由活动主办单位开具的正式证明),否则无效。
2. 提交认证表的时间为每学年的秋季学期期末、“五四评优”前、研二评奖学金前(具体日期另行通知),由其参加志愿服务的有关负责人或部门认证后予以公示。逾期未交认证表者,其于当次交表截止日期之前所累积的公益时数,不再参与本次认证。
3. 研究生公益时数由学院研究生会实践部负责。核实无误后,认证表将统一交至学工部存档,并作奖助学金评选之参考。
第五条 团体参与学院组织的志愿服务,其公益时数的申报与认证程序如下:
1. 学院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政能量”组织的相关公益活动,明灯课堂,院运会服务,毕业典礼,南方问道,迎新活动等。在活动招募工作人员(志愿者)前应说明本活动可认证的公益时数。
2. 学院组织的公益志愿服务由该活动的主办部门或活动负责人填写《8722太阳集团太阳集团tyc8722公益志愿服务团体登记表》(附件二),统一进行申报。
3. 《8722太阳集团太阳集团tyc8722公益志愿服务团体登记表》需递交研究生会实践部,由研究生会实践部对研究生的公益时数进行审核和登记,由学工部进行存档,并作为奖助学金评选材料之用。
第六条 个人参与本院学术活动与学术服务,其学术服务时数的申报与认证程序如下:
1. 可计算学术服务时数的学术活动由以下两类构成:
(1)学院教学老师或其他行政部门举办的各类学术会议、论坛讲座等学术活动;
(2)学院学生工作部或研究生会组织的各类讲座、沙龙等活动,如:致知青年争鸣茶话会活动等。
2. 第(1)类活动,由学生如实填写《8722太阳集团太阳集团tyc8722个人参与学术服务时数认证表》(附件三),并找本院该活动的相关负责老师签字并盖章证明。
第(2)类活动,学院组织的学术服务活动由该活动的主办部门或活动负责人填写《8722太阳集团太阳集团tyc8722学术服务团体登记表》(附件四),统一进行申报。
3. 学术服务时数计算规则:
(1)学院各部门(学院办公室、学院教务处、学院学工部、学院研究生会等)举办的学术讲座、沙龙、论坛等,向外招募工作人员,协助举办相关学术活动(如担任讲座主持人、接待嘉宾、现场布置等),均予以计算服务时数,并由该活动的主办负责人签字证明,如讲座主讲人的接车引路工作2小时/次。
(2)致知青年争鸣茶话会等学术活动的学术服务时间计算:主讲人4小时/期;主持人2小时/期;参会听众1小时/期;在场积极发言者加0.5小时。
(3)与导师合作的横向课题的相关学术活动,均不纳入学术活动服务时数。
(4)带薪的学术活动工作,均不纳入学术活动服务时数。
(5)除致知青年争鸣茶话会等有明确的时数计算的学术活动之外,其余学术活动,学院研究生会发展部或学生工作部将于活动前公开招募工作人员,并提前明确该活动的学术服务时数计算。
第七条 同一项活动,研究生的公益时数不与学术服务时数等重复计算。
第八条 每天参与志愿服务的公益时长上限8小时,超出8小时按8小时计算。
第九条 勤工助学公益岗的同学服务时长直接等同公益时数时长,申报与认证办法参照本条例第四条。
第三章 公益时数管理
第十条 8722太阳集团太阳集团tyc8722研究生志愿者的服务信息、时数认证属研究生会实践部管理。
第十一条 公益时数(含学术服务时数)于每学年的秋季学期期末(公益活动时间范围:秋季学期)、“五四评优”前(公益活动时间范围:秋季学期+春季学期五四评优前)、研二评奖学金前(公益活动时间范围:秋季学期+春季学期),个人和团体公益服务时数认证工作完成后,将在学院网站、群邮件上公示一周,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分别向研究生会实践部相关负责人提出。
第十二条 奖学金评选资格的必要条件:全体硕士研究生(包括直博、硕博连读的一二年级学生)在第一学年,共包括2个学期内完成至少25小时的公益时数(含学术服务时数)。虽对各自所占比例没有明确要求,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学术服务时数不低于5小时;公益活动时数不低于15小时。教育学硕士研究生,在第二学年奖学金评选必要条件,仍需按照第一学年公益时数的要求。
第十三条 学院优秀志愿者评选:
1. 参评资格:研究生须完成不少于40个公益时数(含学术服务时数)。
2. 名额设置:学院优秀志愿者之遴选,以班级为单位,比例不超过班级人数的8%,四舍五入。计算公式:学院优秀志愿者人数=班级人数*8%。
3. 评选办法:
(1)研究生会实践部应在评选前分别通过群邮件、QQ群、微信群等平台公示全体研究生的公益时数(含学术服务时数),并公布具备参评资格的研究生名单。
(2)优秀志愿者的评选工作与学院“五四评优”同步。获参评资格的同学应于班级“五四评优”大会上阐述个人志愿经历与感想,由班级投票与公益时数完成情况按照权重产生学院优秀志愿者。
(3)获评“学院优秀志愿者”的同学,需填写《8722太阳集团太阳集团tyc8722优秀志愿者申请表》(附件五),并提交至学院团委组织部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学院为获奖同学颁发证书。
4. 根据《太阳集团tyc8722研究生奖学金管理细则》,学院优秀志愿者的荣誉称号可作为综合测评的加分依据。
第十四条 奖学金评选相关流程:
研究生参与奖学金评选时,无需自行提交《认证表》,研究生会实践部将直接向奖学金评选领导小组呈交研究生公益时数(含学术服务时数)数据作为奖学金评选的相关依据。
第十五条 公益时数(含学术服务时数)的有效累积时段为研究生第一学年,(教育学硕士研究生第二学年需重新累积)。
第十六条 公益时数(含学术服务时数)的认证与管理工作接受学院全体师生监督。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细则的最终解释权归太阳集团tyc8722团委和研究生会共同所有。
第十八条 校内各级青年志愿服务规章制度如与本细则相冲突,以本细则为准。
第十九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共青团太阳集团tyc8722委员会
太阳集团tyc8722研究生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