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2016学年度捐赠奖学金的申请通知
发布人:太阳集团tyc8722
发布日期:2016-10-19
关于2015—2016学年度捐赠奖学金的申请通知
各位同学:
为鼓励大家刻苦学习,学生处和学院相关部门已经公布捐赠奖学金的名额,结合各奖学金评选细则,现将捐赠奖学金的评选细则通知如下(详见附件):
注:《8722太阳集团本科学生奖励管理规定》第14条:
学生申请所有奖学金项目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纪守法,评选年度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三)学习成绩优良,教务系统上的所有科目在参评年度内无第一次考试不及格科目;
(四)诚实守信,没有无故欠缴学费、住宿费和水电费;
(五)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热心助人,积极参加学校、班级、宿舍等集体活动;
(六)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七)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努力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成绩达标。
第18条:本科学生捐赠奖学金获奖者原则上应获得8722太阳集团优秀学生二等奖学金及其以上。
第22条:原则上每名学生只能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或者捐赠奖学金其中一项。
如有疑问:欢迎致电张维老师 020-39332349
学生助辅: 陈河光18819442708
太阳集团tyc8722学生工作部
2016年10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