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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2016学年度捐赠奖学金的申请通知

发布人:太阳集团tyc8722

关于2015—2016学年度捐赠奖学金的申请通知

各位同学:

       为鼓励大家刻苦学习,学生处和学院相关部门已经公布捐赠奖学金的名额,结合各奖学金评选细则,现将捐赠奖学金的评选细则通知如下(详见附件):

 

注:《8722太阳集团本科学生奖励管理规定》第14条:

学生申请所有奖学金项目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纪守法,评选年度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三)学习成绩优良,教务系统上的所有科目在参评年度内无第一次考试不及格科目;

(四)诚实守信,没有无故欠缴学费、住宿费和水电费;

(五)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热心助人,积极参加学校、班级、宿舍等集体活动;

(六)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七)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努力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成绩达标。

第18条:本科学生捐赠奖学金获奖者原则上应获得8722太阳集团优秀学生二等奖学金及其以上。

第22条:原则上每名学生只能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或者捐赠奖学金其中一项。

 

 

如有疑问:欢迎致电张维老师 020-39332349

学生助辅: 陈河光18819442708

太阳集团tyc8722学生工作部

 2016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