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全日制本科生体质测试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增强我们学生身体素质,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27号)以及《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通知》(教体艺【2014】5号)(以下简称《标准》)精神,现就2016年本科生体质测试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本次测试对象:2013级、2014级、2015级、2016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含交换生、联合培养学生及港澳台侨学生)。
因病、残疾等丧失运动能力的学生,或体育课在保健班上的学生,可以不参加测试。因病、残疾等不参加体质测试的学生必须填写《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附件1),同时附上校区门诊部开出的诊断证明,在2016年10月12日(周三)12:00前交至学工部,学院报体育部核准,方可不参加测试。
二、测试项目
学生需要完成全部测试项目才能取得测试成绩。
2015和2016级学生体测项目中800米和1000米成绩将作为本学期体育课身体素质项目考试成绩,占体育课总成绩20%;学生毕业时的测试成绩和等级,按毕业当年学年测试成绩总分的50%与其他学年测试成绩总分平均得分的50%之和进行评定。
三、测试时间
1、东校园:
2013级、2014级:10月15日下午16:30-17:00
2015级、2016级:10月16日上午8:30-10:30
2、南校园:
10月29日下午14:30-15:30
3、补测时间:
南校园、珠海校区,12月10日;东校园、北校园,12月11日。
如遇极端天气,未测项目可顺延至下一个测试日。
四、测试地点
东校园真草田径场、南校园英东体育场。
五、补测安排
(一)因故未在指定时间完成测试的学生,需在各校园(区)补测时间完成测试,跨校园(区)补测的测试成绩有效。
(二)除获批准免测的学生外,因在外学习、异地实习等原因不能参加本次体质测试的学生,需申请缓测(即参加下学期的体质测试)。需要缓测的同学请在2016年10月12日(周三)12:00之前将情况说明以word文档形式发送至zhengwuxuegongbu@163.com,文档和邮件主题均命名为“【缓测】学号+姓名”。
(三)已完成测试并记录成绩的学生,不允许重复测试。如测试中无成绩或犯规需重测,必须即刻在同一台主机进行测试,以保证记录有效成绩。
(四)本次测试成绩评定不及格者,在本学年度准予补测一次,补测仍不及格,则学年测试成绩评定为不及格。
六、测前训练
(一)学生在测试前应积极参加训练,一般应有不少于6次的中长跑项目练习。
(二)练习场地安排:东校园人工草田径场。
(三)练习场地开放时间:有体育课日(周三、周四和周五),每天上午6:00-7:30、下午18:00-19:30;无体育课日(周一、周二)及周六、周日, 每天上午6:00-12:00, 下午16:00-19:30。
七、安全事项
(一)测试必须做到安全有序,参测学生必须严格按照测试程序和要求进行测试前的准备和训练。测试时应穿着运动服装、运动鞋,充分做好测试前准备活动。
(二)测试具有一定的运动负荷,身体可能会产生不适反应,学生在测试前应保证有足够、合理的休息,不在熬夜、感冒、发烧、空腹等身体不适的情况下参加有相当运动强度的体育锻炼和测试,如健康状况不佳不适合参加测试,可依程序申请免测或缓测。
(三)学院将按照学校规定组织填写8722太阳集团《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知情同意书,并在测试前上交学校体育部。学生在长跑测试前需签署知情同意书,确认个人身体状况适宜参加测试后方可参加。
有以下疾病的同学须申请免测:1、呼吸系统疾病:气管炎、哮喘、肺病等;2、心脑血管疾病:心率不齐、心脏病、高血压等;3、循环系统疾病:糖尿病等;4、运动系统急性疾病;5、其他不适宜剧烈运动的慢性疾病。
八、奖惩规定
1、学生参加测试时务必出示本人校园卡,否则不能参加测试;严禁替考等作弊行为,测试作弊的将按照《8722太阳集团学生管理规定》中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其他不诚信行为的,视情节,取消评奖评优资格。
2、按规定参加体质测试并成绩合格的学生,方具备申请奖学金资格。
3、参测率达100%的班级或宿舍方具备参评先进集体资格。
如有疑问,请咨询:张维老师39332349;傅同学18814115901.
太阳集团tyc8722学工部
2016年9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