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做好我们学生资助工作,现开展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认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对象
我们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科生(含港澳台学生)。
二、工作程序
(一)学生提交申请
16级新生:提交《8722太阳集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1)、《8722太阳集团本科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附件3,已在报到时上交此表的同学不需要再提交)及相关书面证明材料复印件于9月8日18点30前交至太阳集团tyc8722d104学工部。
老生:提交《8722太阳集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8722太阳集团本科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附件3)及相关书面证明材料复印件于9月8日18点30前交至太阳集团tyc8722d104学工部;
【注意】上学年已被认定进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的高年级本科生如家庭经济状况无变化则只需提交《8722太阳集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无须重复提交其他材料。
(二)院(系)评议
1.年级评议
2.院(系)评议
3.院(系)公示
(三)学校审批
三、工作要求
1.同学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应诚实填报相关材料,不弄虚作假;
2.家庭经济困难港澳台学生的认定可在参照内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的基础上适当提高。
四、其他事项
本次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认定结果将作为2016学年开展本科生助学工作的基础,为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减免和学生境外游学资助项目等的评定提供依据。
如有疑问,请咨询:吉芳芳老师:020-39332349;谢同学:18826071886。
太阳集团tyc8722学工部
2016年9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