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处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度优良学风班创建工作与2014—2015学年度优良学风班评选工作的通知
为充分调动学生自觉学习、奋发进取、立志成才的积极性,有效引导学生形成良好的学风、班风,根据《8722太阳集团本科学生奖励管理规定》精神,决定继续在我们开展“优良学风班”、“优良学风标兵班”创建与评选活动 。
- 创建(2012级无需参与)
凡拟参加优良学风班评比的班级需提前一年申请创建,经过一年的创建才能参加优良学风班和优良学风标兵班的评选工作。请13级,14级,15级各班级于9月28日(周一晚8:30之前)向所在学院(系)提出创建申请,由新一届班委填写《优良学风班创建申请表》,纸质版交至政务学工部,电子版交至zhengwuxuegongbu@163.com ,从申请被院(系)接受之日起至2016年6月25日止为优良学风班和优良学风标兵班的创建期。未经创建的班级不得参与明年的优良学风班和优良学风标兵班的评选。本学年的优良学风班创建活动请按照《8722太阳集团优良学风班、优良学风标兵班评选指标体系》(见附件2)中所要求的内容开展。
- 评选(2015级无需参与)
1、评选要求
(1)评选条件按《8722太阳集团优良学风班和优良学风标兵班评选细则》(见附件1)执行,评选办法需参照《8722太阳集团优良学风班、优良学风标兵班评选指标体系》。
(2)对班级成员有无故欠交学费或住宿费、水电费情况、2014-2015学年度有违纪现象并受处分的班级,原则上不受理其评选项目申请。
2、 评选时间、程序
(1)14级,13级,12级各班级上一届班委在2014年9月申报创建优良学风班或优良学风标兵班的基础上,填写《优良学风班评选登记表》、《优良学风标兵班评选登记表》,上一届班委根据《8722太阳集团优良学风班、优良学风标兵班评选指标体系》(见附件2)进行自评打分,并撰写总结材料,内容包括班级的思想作风建设、凝聚力建设、学风建设、班级荣誉等方面,以上材料及相关量化考核的证明材料于9月28日(周一晚8:30之前)向学院报送(纸质版交至政务学工部,电子版交至zhengwuxuegongbu@163.com)
(2)学生处根据各院(系)提交的优良学风班和优良学风标兵班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公示优良学风班和优良学风标兵班候选名单。
(3)学生处召开全校优良学风标兵班评审大会,候选班级代表可配合PPT现场发表班级建设陈述,由各院系选派的学生代表投票,并现场公布先后名次。
如有疑问,请联系学生助理陈河光18819442708
太阳集团tyc8722学生工作部
2015年9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