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2015-2016学年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即将开始。我们定于2015年9月11日(周五)14:00在学院楼D213召开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宣讲及材料报送会议。如有意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者须出席该会议,并在会议之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带至现场(所有材料必须齐全,如材料不全需立即联系家里邮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并被我们录取并在校就读学生;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5.除应届毕业生以外的所有在校本科学生;
6.申请人未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7.经办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材料及要求
1.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A4纸;正反面同页,证号清晰);
2.学生父母身份证复印件(A4纸;父母各一页;正反面同页,证号清晰);
3.学生家庭户口本复印件(需复印户口首页、父母及学生个人页面;印在同一页);
4.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复印件(A4纸);
5.个人贷款申请书(A4纸;需手写,抬头为“尊敬的中国银行”);
6.中国银行借记卡复印件 (需为与校园卡绑定的中国银行卡;正反面同页,证号清晰;A4纸);
7. 《8722太阳集团本科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原件一份(如已提交,则由学院提供);
8.其他证明材料: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如下岗证、失业证、低保证、残疾证、父母离异证明等(所盖章为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单位方为有效,A4纸)。
备注:
1.未满18周岁的学生除具备提供以上材料之外,还须提供法定监护人同意申请贷款的书面证明(模板见附件1,需手写);
2.以上材料均不可使用传真件;
3.复印件均使用A4纸。
太阳集团tyc8722学工部
2015年8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