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项目申报通知
各有关单位: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项目申报已经开始,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一)明确指导思想,把握正确学术导向。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道路和中国梦,解放思想,锐意改革创新,不断开创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新局面,为我省经济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阶段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目标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围绕中心工作,加强应用对策研究。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要紧密结合我省在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围绕《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广东省建设文化强省规划纲要(2011-2020年)》,以及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推进结构调整、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国、增强区域协调、增创发展新优势等省委省政府工作的主题和主线,加强对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现实问题开展综合性、前瞻性、战略性研究。
(三)重视基础研究,推动理论创新。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致力于推动学术观点创新、学科体系创新和研究方法创新,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加强和深化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研究;中国发展道路和中华民族复兴研究;推动科学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研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研究;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发展战略研究;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和决策咨询制度研究;党的建设科学化研究;社会建设与创新管理研究等等。
(四)重视广东特色和优长学科的发展。加强对广府文化、潮汕文化、客家文化等广东地方历史文化和岭南民俗文化的研究,加强广东思想史和广东历史文化名人的专题研究,着力推出体现我省特色、代表我省水平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二、申报说明
(一)2015年度广东省社科规划项目不设“课题指南”,申报者可结合自身研究优势和学术积累,自由选题申报。
(二)本次适合我们申报的2015年省社科规划项目类别有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地方历史文化特色项目、岭南学术外译项目。立项数及资助额度为:一般项目约105项,青年项目约45项,后期资助项目约10项,地方历史文化特色项目约12项,岭南学术外译项目约5项。项目资助额度分为3、4、5万元三类。
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资助有助于推进理论创新和学术创新的基础研究,以及有助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实践的应用研究。
后期资助项目资助我省人文社会科学基础研究领域中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优秀科研成果,主要包括完成80%以上并且尚未出版的中文书稿(学术专著或译著),或完成50%以上并且尚未出版的学术资料汇编和工具书。成果的内容应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并达到本学科领域的先进水平。
地方历史文化特色项目的选题必须是独具地方特色并在省内外影响较大的历史文化课题,或是地方党委政府密切关注、对所在地区文化建设和社会进步产生重大而深远影响的课题。
岭南学术外译项目是本年度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新设立的一种项目类别,主要资助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以英文的形式翻译出版,范围包括:当代岭南经济、政治、文化、法律、社会等各个领域,有关岭南发展变化以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前沿的优秀成果;岭南传统文化、哲学、历史、文学、艺术、宗教、民俗等具有文化积累和传播价值,有关岭南文化和民族精神的优秀成果;其他适合向国外推介的有关岭南文化及学术发展的优秀成果。
三、申报要求
(一)青年项目申报者及课题组成员年龄不能超过35周岁(1980年9月18日之后出生)。
(二)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三)每一位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申报两个项目。
(四)不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不具有博士学位的的项目申请者申报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五)在研的(未获得结项证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包括子课题负责人),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央各部委项目的负责人(包括子课题负责人),省社科规划项目(包括省社科规划特别委托项目子课题)、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及其他省部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2015年度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但可作为成员参与。
(六)后期资助项目的申请者必须在核心期刊发表过相关论文。申报后期资助项目须由系[院]学术委员会推荐或由三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七)申报地方历史文化特色项目须有地级市社科联或高校社科联推荐意见。
(八)岭南学术外译项目的申请者,必须是在我省具备本学术领域较高专业水平和中英文双语写作能力的科研人员。申报的成果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内容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2)是在国内已经出版的优秀成果,或是直接以英文写作且完成60%以上内容的著作;(3)计划以英文或中英文对照形式由国外权威出版机构单独出版或中外出版机构联合出版。成果翻译或写作完成后,须报省社科规划办鉴定通过后才能出版。申请者在申请该类项目之前,必须先与国外出版机构签订出版合同,并妥善处理好所翻译著作的版权相关事宜。
四、申报安排
(一)2015年度省社科规划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后期资助项目、地方历史文化特色项目、岭南学术外译项目不需网上申报。申请者务请仔细阅读本通知后的所有附件(项目申报系统挂在省社科规划办主页上,网上申报系统开通时间为2015年8月1日— 9月14日中午12:00。省社科规划办网址:http://www.gdpplgopss.gov.cn)。
(二)申报者请于8月28日(星期五)前登陆申报系统在线填写完申请书,并自行对照本通知附件中《8722太阳集团2015年度广东省社科基金项目三级形式审查表》逐项检查修改。申请者如发现申请书存在形式问题,请即时登陆申报系统修改,直至本人认为无需再修改为止。
(三)申报者9月1日(星期二)前自行登陆系统打印申请书1份(仅审核用,非正式材料)连同三级形式审查表送所在单位科研秘书进行审核。三级形式审查表申请人“□”处需打“√”确认,以示申请者本人已对申请书进行一级形式审查。
(四)所在单位科研秘书收到本单位教师申报材料后逐项对照三级形式审查表进行二级形式审查。科研秘书如发现申请书存在形式问题,请即时通知教师重新登陆申报系统修改,直至认为无需修改为止,并在三级形式审查表院(系)“□”处打“√”确认,以示科研秘书已对申请书进行二级形式审查。
(五)科研秘书9月3日(星期四)前将本单位审核用申报材料(申请书1份连同申请人和院系栏“□”处打√确认的三级形式审查表)统一报学校科研院审核。
(六)科研院将在9月13日(星期日)前完成对所有申报材料的三级形式审查,并反馈修改建议给申报者。收到修改建议的申报者请登陆申报系统酌情修改并重新提交申请书。若项目状态已为“学校审核通过”,表明申请书已无需再做修改,科研院也就自然不反馈修改建议。
(七)9月14日上午12:00前,申报者请自行登陆申报系统用A4打印(左侧装订)出学校审核通过(申请者打印前一定要确认项目状态是否已为学校审核通过,以保证申报系统上提交的申请书与打印出的申请书内容完全一致,如在9月14日上午12:00系统关闭前发现项目状态仍为待审核状态,请尽快联系科研院,以免错过提交申请书的时间)的申请书一式六份(其中一份科研院存档,另五份报送省社科规划办),签名后交所在单位科研秘书,由科研秘书统一报送科研院,同时将汇总的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jiangf39@mail.sysu.edu.cn。
(八)申报后期资助项目需提交《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两份、申报成果打印稿一份以及成果简介五份,成果和成果简介须隐去申请者单位、姓名等相关信息。
申报地方历史文化特色项目需提交《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地方历史文化特色项目申请书》六份。
申报岭南学术外译项目需提交《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岭南学术外译项目申请书》六份,所翻译的原著、译稿或翻译样章各五份(其中译文须为2万字以上核心章节,用英文直接写作的须提交全文),与国外出版机构所签订的出版合同复印件及其中文译稿、国外出版机构法律证明文件复印件及其中文译稿等有关文件各1份,以及包含申请书和译稿或翻译样章电子版的电子光盘1张。如果项目申请者不是所翻译原著的作者(或出版者),还必须提供作者及原出版者的授权证明。
(八)根据广东省社科规划办通知,项目申请者须按规定交纳项目评审费200元。请各单位科研秘书统一收取本单位所申报项目评审费(为避免重复交纳评审费,申报者个人请不要直接向社科处交纳现金或转帐,一律通过所在单位科研秘书转交),到财务处交现金或转帐到社科处帐户:02070-4225001,最后把转帐通知单第二联(收款单位存)单据交社科处作为已付款的凭据。
(九)9月14日上午12:00项目申报系统关闭,请各单位按照要求及规定时间积极组织申报,逾期责任自负。
联系人:姜 帆
电话:(020)84110885或 84038684
电子邮箱:jiangf39 @mail.sysu.edu.cn
中大社科处
2015-07-28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地方历史文化特色项目申请书.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