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珠海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2016年度课题申报的通知
各文科单位:
现转发《关于珠海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2016年度课题申报的通知》,请组织本单位相关教师申报。本校申报截止日期为2015年6月19日。
联系人:龙海涵,84110863,中山楼113
E-mail:longhaih@mail.sysu.edu.cn
珠社联通〔2015〕79号
关于珠海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
2015-2016年度课题申报的通知
市各有关单位,各区社科联,各高校,各社科研究基地及社团:
为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实施意见》精神,为我市“十二五”时期建设“生态文明新特区、科学发展示范市”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按照《珠海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要求,市社科联决定开展珠海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2016年度课题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课题规划立项的基本原则
按照公开申报、平等竞争、择优立项的基本原则,面向全市接受申报;课题项目立足珠海,突出应用对策和学术价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着眼“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特别要结合我市“蓝色珠海、科学崛起”发展战略,围绕珠海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进行研究;研究方法提倡发挥集体智慧,进行跨学科、跨部门、跨行业联合攻关研究。
二、 申报要求和支持方式
(一)申报要求
1、课题立项向有前期研究基础的项目倾斜;课题组成员构成倡导跨学科组合,高校、研究机构和实际工作部门联合;鼓励对重大现实问题进行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的综合研究。
2、申报者可选择根据珠海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而确定的参考选题,也可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和学术积累自由选择申报的课题。
(二)支持方式:
课题立项后,视课题项目学术和应用价值分别给予立项资助和立项免资助两种不同形式的支持。
三、成果体现方式
分专著、论文、调研报告三类。调研报告类的成果形式必须是决策建议稿+调研报告(决策建议稿一般控制在3000字以内),其他成果形式申报者也可以自主选择是否提交决策建议稿。专著类一般要求立项之日起2-3年内完成,论文、调研报告要求立项之日起18个月内完成,其中决策咨政选题的调研报告要求立项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
四、申报资格和条件
(一)珠海市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驻珠各高等院校教学科研人员、市社科研究基地科研人员、各社团以及其他社科理论工作者,具备相应社会科学研究能力者,均可申报。其中,驻珠各高等院校教学科研人员统一在各校科研处申报,并由各校科研处进行初选,不接受个人申报。
(二)一个课题组只能确定1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课题真正的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承担课题研究的实质性任务。
(三)每位课题申报者不能同时申报两个以上(含两项)项目。
(四) 不接受已承担本市以往社科规划立项课题但未结项者申报本年度课题;正在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规划项目的负责人,不能以同类项目申报本年度课题。
(五)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申请。
五、申报办法
(一)《珠海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2016年度课题申请书》在网上发布,请申报者登陆珠海市委网站-工作机构-市社科联-“通知公告”栏直接查阅并下载,或到市社科联学会科研部索取。(网址http://www.zhsw.gov.cn/sww_gqf/sskl/)
请申报者按“填表说明”将申请书填好后,先将电子版发送至E-mail:zhskl@126.com,再打印一式5份,经单位审核,报送到市社科联学会科研部(珠海市九洲大道东1115号珠海市文艺大厦五楼B区507)。
(请提交纸质版申请书一式6份,5份上交珠海社科联,1份本校社科处留底)
(二)市社科联将组织市社会科学专家对申报情况进行评审,必要时将进行现场答辩,答辩内容以课题设计论证为主。
(三)经市社科专家评审通过的课题后,下达《立项通知书》和签署有关的协议书,并按照《珠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监督管理。
(四)通知之日起开始申报,截止日期为2015年6月19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小英、陈利峰;联系电话:3335089,3255224。
特此通知。
附件:
1、《珠海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2016年度课题申请书》;
2、《市哲学社科规划2015-2016年度决策咨政选题》;
3、《珠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学科分类表》;
4、《珠海市哲学社科“十二五”规划2015-2016年课题申报汇总表》。
5、《珠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
中大社科处
2015-05-28
附件1:珠海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2016年度课题申请书.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