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学校决定开展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遴选工作,相关办法按《8722太阳集团过渡期(2014-2016年)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遴选实施办法(试行)》(中大研院〔2014〕357号)(附件1)(以下简称《过渡期实施办法》)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本次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遴选原则上按一级学科进行。具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的,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遴选工作除临床医学按二级学科进行外,应按照一级学科进行;未获得一级学科授权的,仍按原二级学科进行。
二、学科评价类别
本次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遴选分别制定了人文学科、社会科学学科、理学学科、工程学科、医学基础学科、医学临床学科的条件和评价标准。各一级学科(或二级学科)对应的评价类别见本通知附件2。
申请人应对照附件2选择对应的学科评价类别,各学科所在的研究生培养单位相关委员会参照相应的学科评价类别的标准对申请人进行审议和推荐。
三、遴选原则、申请条件、遴选程序与办法
本次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遴选(含“优秀青年学者通道”申请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遴选、跨(转)学科专业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的原则、申请条件及遴选程序和办法按《过渡期实施办法》执行。
四、科研项目及科研业绩的具体要求
对各类申请人科研项目和科研业绩的具体要求按《过渡期实施办法》中的附件1、2执行。
五、审议和评价重点
本次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遴选的审议和评价重点是申请人代表性学术成果的水平与影响、科研项目与科研活动、学术潜力与学术研究规划、博士生培养规划。
1. 各类申请人均应在申请表中反映上述重点内容,并以书面形式描述本人的代表性学术成果的水平和影响、学术研究规划和博士生培养规划。
2. 新申请人还应向相关单位研究生教育与学位专门委员会或教育与学位委员会当面陈述本人的代表性学术成果的水平和影响、学术发展规划和博士生培养规划,以便该委员会进行审议和评价。
3. “优秀青年学者通道”申请人的申请经培养单位审核公示后,直接提交学校审议。申请人应向学校组织的学术评价专家小组当面陈述本人的代表性学术成果的水平和影响、学术发展规划和博士生培养规划,以便学术评价专家小组进行审议和评价。
4. 跨(转)学科专业申请人只需书面陈述上述内容。
六、遴选工作具体安排
(一)个人申请: 9月1日—9月9日
申请人在填报申请表和准备证明材料时,应认真阅读《过渡期实施办法》及其附件、本工作通知以及申请表填表说明。请严格按填表说明中的要求填报有关信息。申请人应向培养单位提交的材料有:
1. 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七份和电子版;
2. 证明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
(二)培养单位审核与公示:9月9日—9月15日
各培养单位应认真严谨审查申请人填报的各项材料的真实性,并在其申请表有关栏目签署审核意见,同时在其证明材料首页加盖公章确认。
(三)培养单位相关委员会审议评价和推荐:9月15日—9月20日
1. 各培养单位相关委员会应召开全体会议,审议评价和推荐本单位所辖学科范围内的申请。校内申请人的工作单位与申请学科(或跨(转)学科)所在单位不一致时,将申请材料提交申请学科所属单位的研究生教育与学位专门委员会或教育与学位委员会审议。
2. 各培养单位相关委员会应认真听取新申请人关于个人代表性成果、学术发展规划、博士生培养规划的陈述,依《过渡期实施办法》要求,对申请人进行审议和推荐。
3. 各相关委员会作出决议时,出席会议的人数应达到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所作决议方为有效。决议应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作出,获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方为通过。
4. 缺席会议的委员会不能委派他人或委托其他委员投票。
(四)各培养单位提交有关材料:9月22日前
各培养单位应严格按本通知规定的时间提交以下材料并保持材料排序一致。各类表格有关审核意见应填报完整清晰,并加盖单位公章。
1. 分别提交获得推荐的新申请人、跨(转)学科专业申请人的申请表(即本通知附件3、5)纸质版一式七份和电子版以及该申请人的证明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
2. “优秀青年学者通道”申请人的申请表(即本通知附件4)纸质版一式七份和电子版、以及该申请人的证明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和电子版(扫描件)。
3. 2014年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遴选新申请人名单汇总表(即本通知附件6)纸质版一份及电子版。
4. 2014年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遴选“优秀青年学者通道”申请人名单汇总表(即本通知附件7)纸质版一式一份及电子版。
5. 2014年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遴选跨(转)学科专业申请人名单汇总表(即本通知附件8)纸质版一式一份及电子版。
6. 2014年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遴选新申请人代表性学术成果评价汇总表(研究生培养单位相关委员会用)(即本通知附件10)纸质版一式一份及电子版。
7. 2014年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遴选跨(转)学科专业申请人代表性学术成果评价汇总表(研究生培养单位相关委员会用)(即本通知附件11)纸质版一式一份及电子版。
8. 2014年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新申请人情况汇总表(获得推荐者)(即本通知附件12)纸质版一式一份及电子版。
9. 2014年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优秀青年学者通道”申请人情况汇总表(即本通知附件13)纸质版一式一份及电子版。
10. 2014年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跨(转)学科申请人情况汇总表(获得推荐者)(即本通知附件14)纸质版一式一份及电子版。
(五)形式审查:9月23日—25号
(六)学术评价专家小组评议:另行安排
(七)学位分委会审议:另行安排
(八)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另行安排
八、其他事项
(一)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本次遴选的日常工作。
办公地址:研究生院107室
联系电话:84111760,84111762
联系人:宁黎、郑华
E-mail: ningli@mail.sysu.edu.cn
(二)本通知及其附件下载地址: http://graduate.sysu.edu.cn/gra05/g05d/index.htm,即:研究生院网页—学科与导师—通知公告
附件:(略,请自行下载)
1.《过渡期实施办法》及其附件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所辖学科与学科评价类别对应表
3.8722太阳集团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
4.8722太阳集团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优秀青年学者通道”申请者专用)
5.8722太阳集团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跨(转)学科专业申请者专用)
6.2014年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遴选新申请人名单汇总表
7.2014年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遴选“优秀青年学者通道”申请人名单汇总表
8.2014年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遴选跨(转)学科专业申请人名单汇总表
9. 2014年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遴选申请人代表性学术成果评价表(研究生培养单位相关委员会委员用)
10. 2014年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遴选新申请人代表性学术成果评价汇总表(研究生培养单位相关委员会用)
11. 2014年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遴选跨(转)学科专业申请人代表性学术成果评价汇总表(研究生培养单位相关委员会用)
12.2014年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新申请人有关情况汇总表(获得推荐者)
13. 2014年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优秀青年学者通道”申请人有关情况汇总表
14. 2014年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跨(转)学科申请人有关情况汇总表(获得推荐者)
8722太阳集团研究生院
2014年8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