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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实待作退学处理研究生情况的通知

发布人:太阳集团tyc8722

各位研究生: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清查待作退学处理研究生的通知》,现学院就符合待作退学处理的研究生的学籍进行清查及处理,具体通知如下:

     一、清查对象

     经清查梳理,当前待作退学处理的研究生主要集中在以下三种情况:

1.“超过注册规定期限(2周)未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的”;

2.“休学期满不办理复学手续或休学期满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

3.“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含休学)未完成学业的”。

       我们上述三种情况的具体名单请见附件1(共3个工作表),经学院对研究生院的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对于第1和第2种情形,名单上第一列已标注相应的处理情况。

       二、针对上述三种情况的处理方式

      (一)“超过注册规定期限(2周)未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的”情况:

       对此类情况有以下三类处理方式:

1.研究生仍继续学业但因欠费等原因未完成本学期注册的,研究生本人需尽快按财务与国资管理处催缴学费的要求缴清应缴费用,在6月29日前完成补注册手续,作为“已补注册”处理;

2.研究生仍继续学业但因各种原因无法在6月29日前完成注册的,作为“待补注册”处理,需要尽快完成相关手续;

3.研究生已准备放弃学业但未办理个人申请退学手续的,作为“待退学”处理。

      (“休学期满不办理复学手续或休学期满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情况

      对2017学年春季学期休学到期未复学研究生,有以下两类处理方式:

1.若确认研究生放弃学业的即认定为“待退学”;

2.若由于研究生个人疏忽未及时办理复学或继续休学手续的,因开学两周后不再接受复学申请,故需在6月29日前补办继续休学的手续。

      (三)“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含休学)未完成学业的”的情况

1.在学校规定年限内,若研究生完成培养计划,但毕业论文未能通过者,可以于7月5日前申请结业,由学校发给结业证书。

2.不符合申请结业的研究生,若在校学习满1学年后退学,经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后发给肄业证书。凡退学的研究生,发给成绩单及写实性证明。

       三、对于退学”研究生的处理

       退学分为“个人申请退学”及“学校作退学处理”两种情形。个人申请退学是研究生自主决定终止学业的权利;学校对研究生作退学处理是学校基于研究生在学业、身体等方面出现异常时对研究生作出的单向的强制的学籍处理,二者性质完全不同且造成的后果及影响也截然不同。

       对于超过最长学习年限未能办理结业及已确认放弃学业的研究生(即已属于“待退学”的情况),请务必上述留意两种退学方式的不同,建议研究生以个人申请退学的方式终止学业,降低退学对研究生本人造成的不良影响。两种退学手续如下:

      (一)个人申请退学

       研究生个人申请退学的学籍异动申请表及离校手续表需在7月5日前送交MPA教育中心办公室(非全日制研究生)或研究生教务部(全日制研究生),可本人现场提交或邮寄(地址:广州市大学城8722太阳集团北学院楼D101)。

      (二)学校作退学处理

       在规定的时间内研究生未提出个人申请退学、委托办理个人申请退学或拒绝个人申请退学,学院将根据《8722太阳集团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八章学籍处理的流程规定等相关内容,启动退学处理流程。

       四、学生个人确认

       凡需补办相关手续、主动申请退学或对目前标记的状态有异议的学生,请于6月30日前与MPA教育中心办公室或研究生教务部联系确认,并按期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确认(包括未主动确认、学院经多次联系均未有回应)或未按期办理手续者,学院将统一按照学校要求的流程作退学处理。

 

 

 

附件:1.太阳集团tyc8722需核查学生名单

2.研究生院关于清查核实待退学的研究生情况的通知

3.8722太阳集团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

  

 

太阳集团tyc8722      

2018年6月27日  

 

(联系人:王晓茵,电话:020-39344585,邮箱:mpa@mail.sysu.edu.cn;龙明伟,电话:020-39332347,邮箱:longmw@mail.sys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