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务处关于选派我们优秀本科生2015学年秋季学期赴中国政法大学等境内高校交流学习的通知
发布人:太阳集团tyc8722
发布日期:2015-05-14
教务〔2015〕95号
各学院、直属系:
根据我们与中国政法大学等4所境内高校合作培养本科生的协议,2015学年秋季学期我们拟派出100名本科生分别前往以下合作高校交流学习,交流期为2015年9月至2016年1月。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项目
序号 | 合作高校 | 交换名额 | 我们拟派出院系 | 网申 时间 | 院系推荐 截止日期 |
1 | 中国政法大学 | 20名 | 面向所有相关专业,每个专业派出的人数不超过5人,法学专业不超过8人。 | 5月11日至5月20日(周三) | 5月21日 (周四) |
2 | 山东大学 | 30名 | 面向所有相关专业 | 5月11日至5月20日(周三) | 5月21日 (周四) |
3 | 华东师范大学 | 20名 | 面向所有相关专业 | 5月11日至5月20日(周三) | 5月21日 (周四) |
4 | 吉林大学 | 30名 | 面向所有相关专业 | 5月11日至5月20日(周三) | 5月21日 (周四) |
二、选拔程序
1.项目详情:项目主要面向2013、2014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有意向报名的同学,请登录8722太阳集团教务处主页查看具体项目介绍,查询路径:“教务处主页——合作交流——交换生项目——大陆地区——项目介绍”。同一批次内,每位同学原则上只允许申请一所高校交流学习,重复申请作弃权处理;交换期间不得私自离开合作高校返回原属学校。
2.截止日期:学生报名截止日期由各相关院系决定。
(1)申报系统将在规定时间内开放(见上表,网址:http://202.116.65.196/),请各院系老师在开放时间内登陆系统,完成提名。获取系统操作指南请访问http://jwc.sysu.edu.cn/Item/8675.aspx。
(2)网上推荐后,院系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推荐名单报送至教务处合作与交流科(排好优先顺序,顺序一经排定,院系不得随意更改),并同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推荐名单,逾期不报者,视为弃权。院系推荐名单汇总表在教务处主页下载路径:“表格下载——合作交流——交换生项目——8722太阳集团赴国(境)内高校交换生推荐汇总表(院系用)”(http://jwc.sysu.edu.cn/Item/6824.aspx)。
3.名单确认:经院系初审推荐、学校终审并确定名单后,教务处统一发文以学校名义向合作高校推荐,经合作高校审批通过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4.报名方式:学生需在院系规定的截止日期前完成网上报名,并向院系教务老师提交相关纸质版材料。
5.报名材料:请仔细阅读项目介绍,访问路径为“教务处主页——合作交流——交换生项目——大陆地区——项目介绍”。
6.联系电话:020-39332175;联系人:陈老师;邮箱地址:
教务处
2015年5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