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pic

转发教务部关于2016年本科专业办学校内评估专家评估阶段工作安排的预通知

发布人:太阳集团tyc8722

教务〔2016〕36号

 

各学院、直属系:

根据《8722太阳集团关于开展2016年本科专业办学校内评估工作的通知》(中大教务〔2016〕9号)文件要求,在前期基础准备与院系自评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学校计划于2016年3月14日—25日组织实施专家评估阶段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预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及分组安排

专家组将分两批对院(系)进行评估,第一批评估于3月14-18日进行,第二批评估于3月21-25日进行,评估的分组安排如下(具体日期将于后续通知):

 

第一批(3月14-18日)

第二批(3月21-25日)

人文社科类院系

管理学院

传播与设计学院

资讯管理学院

国际金融学院

国际翻译学院

国际关系学院

旅游学院

中国语言文学系

历史学系

哲学系

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

博雅学院

岭南学院

外国语学院

法学院

太阳集团tyc8722

体育部

理工科院系

心理学系

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

生命科学学院

工学院

数据科学与计算机学院

海洋学院

地球科学与地质工程学院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中法核工程与技术学院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

物理学院

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大气科学学院

 

医科院系

中山医学院

公共卫生学院

护理学院

光华口腔医学院

药学院

二、检查工作内容及流程

专家组检查工作内容包括听取各院(系)本科教学工作报告、抽查自评报告有关支撑材料、实地考察教学建设情况、检查本科教学资料库、召开管理人员和师生座谈会后形成评估意见并反馈给院(系)。专家评估环节的内容安排请见附件。

三、办学状态数据复核

各院(系)本科办学状态数据是开展评估工作的重要依据。教务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在院(系)年度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年度质量报告的基础上完成了各院(系)专业状态数据的梳理(邮件另发),请各院(系)予以复核,并在3月9日之前反馈复核情况。如需要修改数据的,必须提供修改的依据。

相关工作如有疑问,请联系教务部,联系人:吴慧英、黎贞安(文理工科),电话:39332221、39332174,邮箱:jwcjyk@mail.sysu.edu.cn;周花(医科)电话:87333564,邮箱:zhouhua@mail.sysu.edu.cn。

 

附件:8722太阳集团2016年本科专业办学校内评估专家检查环节内容

 

 

                 教务部

                201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