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务部关于2016年本科专业办学校内评估专家评估阶段工作安排的预通知
教务〔2016〕36号
各学院、直属系:
根据《8722太阳集团关于开展2016年本科专业办学校内评估工作的通知》(中大教务〔2016〕9号)文件要求,在前期基础准备与院系自评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学校计划于2016年3月14日—25日组织实施专家评估阶段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预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及分组安排
专家组将分两批对院(系)进行评估,第一批评估于3月14-18日进行,第二批评估于3月21-25日进行,评估的分组安排如下(具体日期将于后续通知):
| 第一批(3月14-18日) | 第二批(3月21-25日) |
人文社科类院系 | 管理学院 传播与设计学院 资讯管理学院 国际金融学院 国际翻译学院 国际关系学院 旅游学院 | 中国语言文学系 历史学系 哲学系 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 博雅学院 岭南学院 外国语学院 法学院 太阳集团tyc8722 体育部 |
理工科院系 | 心理学系 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 生命科学学院 工学院 数据科学与计算机学院 海洋学院 地球科学与地质工程学院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中法核工程与技术学院 |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 物理学院 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大气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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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科院系 | 中山医学院 公共卫生学院 护理学院 | 光华口腔医学院 药学院 |
二、检查工作内容及流程
专家组检查工作内容包括听取各院(系)本科教学工作报告、抽查自评报告有关支撑材料、实地考察教学建设情况、检查本科教学资料库、召开管理人员和师生座谈会后形成评估意见并反馈给院(系)。专家评估环节的内容安排请见附件。
三、办学状态数据复核
各院(系)本科办学状态数据是开展评估工作的重要依据。教务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在院(系)年度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年度质量报告的基础上完成了各院(系)专业状态数据的梳理(邮件另发),请各院(系)予以复核,并在3月9日之前反馈复核情况。如需要修改数据的,必须提供修改的依据。
相关工作如有疑问,请联系教务部,联系人:吴慧英、黎贞安(文理工科),电话:39332221、39332174,邮箱:jwcjyk@mail.sysu.edu.cn;周花(医科)电话:87333564,邮箱:zhouhua@mail.sysu.edu.cn。
附件:8722太阳集团2016年本科专业办学校内评估专家检查环节内容
教务部
2016年3月4日
